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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同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组建“新乡市电子信息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”的通知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01-12 17:21:20    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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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各县(市)、区、平原示范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、在新高校院所、各有关单位:
           按照《新乡市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计划》(新政文〔2015〕96号)工作要求,我市将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,培育一批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。经过专家论证,并报请新乡市人民政府批准,同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组建“新乡市电子信息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”,组建期两年。希望中国电科22所发挥自身优势,围绕电子信息领域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,培养、引进创新创业人才,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,完善创业孵化体系,努力提升我市电子信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,推进协同创新创业,为新乡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
              2016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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