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新乡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》(新科〔2015〕57号)文件要求和精神,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河南师范大学申请组建的“新乡市大健康产业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”进行了论证。经局党组审核决定,同意其组建“新乡市大健康产业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”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16年12月16日-2016年12月22日。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向新乡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实名反映。
联系人:张怡、 邵丹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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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5日